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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8 浏览次数: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精神,提高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我院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安排,学院决定举办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赛人员

全院专兼职辅导员(不含党总支副书记)均应参赛。

三、参赛项目

比赛以笔试与现场展示方式进行,分为基础知识与班情熟知情况测试(100分)、主题班会展示(100分)共2项。具体如下:

序号

比赛项目

比赛时长

比赛形式

分数权重

1

基础知识与班情熟知情况

90分钟

笔试

40%

2

主题班会展示

6分钟

策划书

20%

现场展示

40%

四、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学院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学院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五、相关要求

1.各系要精心指导,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比赛,熟悉比赛相关环节和要求,做好比赛项目的准备工作。

2.各系要以比赛为契机,全面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各系将主题班会策划书(纸质、电子版)、ppt电子版于12月21日(周一)17:00前报至送学生处管理教育中心徐强处,联系电话:5771389。

 

 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项目内容与评分细则.doc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