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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10 浏览次数:

各系、各有关部门: 
    暑假将至,根据教育关于做好暑期学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323号)要求,为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暑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 

    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暑假前,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防溺水、防汛、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系要按照省教育厅近期要求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  
   (二)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学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学生外出活动增多,要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 
  (四)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一是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二是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三是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四是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五是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活动场所。 
    、加强管理,确保假期校内外学生安全 
   (一)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1.各系要在放假前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并发放出入证,严禁学生违章用电、下河游泳、晚归不归、私带校外人员留宿、酗酒打架等。同时教育学生要珍惜留校机会,勤奋学习,勇于实践。要求留校学生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2.暑期留校学生不得违反《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现留校学生有违纪行为,一律按照校规校纪从严处理,并取消在校住宿资格。

3.暑假留校学生如中途离校回家或外出,须向辅导员请假并告知具体去处;若发现已申请留校但不在学校宿舍居住的学生,则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

4.各系要以班级为单位成立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小组,确定负责人,并定期将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报告给所在班级辅导员。

5.各系负责人和辅导员假期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

6.后勤与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定期走访学生公寓,排查公寓安全隐患;学生处要定期通过辅导员了解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配合各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加强活动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各系各部门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