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wjxsc
发布日期: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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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全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奖补经费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3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三全育人”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满4年及以上,现仍然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数量
党总支择优推荐,全院评选4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强。
2.具有奉献精神,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愿意长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工作成绩突出,辅导员工作得到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获得过一次及以上院级“优秀辅导员”或“三育人”称号。
4.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进程
1.个人填写《皖江学院“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交所在党总支。
2.各党总支成立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辅导员的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学生工作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并公示,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学院上报省教育厅,省厅对于获奖辅导员发放5000元岗位津贴。
五、相关要求
1.各系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请各系于6月22日前,将“推荐表”交至学生处徐强、熊乐平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熊乐平处。
附件:皖江学院“三全育人”优秀专职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