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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魏玮  预审:张利  终审:张铮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班集体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院2年级及以上学生行政班级

二、申报条件

参见《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院政〔2017〕115号)、皖江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标准(附件)。

三、评选步骤

1.班级申报(11月1日—11月11日):班级全面总结创建成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参评材料,参加系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2.各系推荐(11月14日):各系在系级“先进班集体”中推荐班级参加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推荐名额不超过所在系班级总数的1/7(超额推荐无效,以各系提交排序为准),不足7个班级的系可推荐1个班级,花津校区单独推荐;

3.学院评审(11月下旬):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材料、现场汇报(PPT展示及各类辅助视频、表演总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等程序产生“十佳班集体”初步名单;

4.全院公示:拟获“十佳班集体”名单在全院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发文表彰;有异议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加强班级建设与管理,增加班级凝聚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促进我院优良学风建设。

2.各系初选推荐班级应提交纸质申报书、支撑材料及PPT电子版,为节约成本,申报书应黑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相关材料应按评分标准准备,未按照评分标准准备材料的班级将予以适当减分。所有材料需于11月17日(周四前)提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中心熊乐平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1706363@qq.com逾期视自愿放弃。

附件:皖江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标准

皖江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