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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预审:俞珍珍  终审:邵敏  发布日期:2022-10-24 浏览次数:

 

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经党委、省学联批准,定于2022年11月19日召开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勇担民族复兴使命,切实发挥好学生会组织服务广大同学、做好桥梁纽带的职责,努力建设“学生之家、师生之桥、青马之校”,在实现两大振兴行动计划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征求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大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选举产生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其产生

学代会代表130。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生人数和学生会工作人员人数进行分配。

本次学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在本单位各基层团支部酝酿推荐,通过级学代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应覆盖各年级、各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院、系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代表的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选举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建,正式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合并组团,拟组建4个代表团。

四、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会组成及其产生

届学生会主席团3人,委员会委员10主席团成员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团组织推荐,经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工部、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党委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应覆盖各,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主席团成员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20%,选举结果报党委批准、省学联备案;委员会委员经学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20%

五、组织领导

党委领导下,学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组织协调组、文宣组、会务组、代表与提案工作组组成,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召开学代会是我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学生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给予充分指导。

2.工作规范。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大力宣传我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的工作成绩。

3.积极行动。广大学生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模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为学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2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