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程序
1.学生测评(12月13日-15日)。学生通过网上测评系统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予以测评。
2.系测评(12月14日前)。系考核小组结合《辅导员工作系内测评表》(见附件)对辅导员予以测评,并将测评分数于15日前反馈至学生处管理教育中心熊乐平处(无需填表,只需反馈分数)。
3.部门测评(12月19日前)。学生工作部依据《辅导员工作部门测评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等对辅导员“主题班会”“谈心谈话”“晚间签到”“学生违纪”“深入班级”“深入宿舍”“会议出勤”等工作开展情况予以测评。
4.学工部汇总分数(12月20日前)学工部汇总学生测评、系、部门测评三项分数,并将测评结果反馈至各系。
二、考核结果运用
辅导员测评数据用于年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工作人员考核是加强学工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系要高度重视,抓好考核各个环节,做到客观、公正。
2.各系于12月15日前将辅导员系测评分数反馈至学生处管理教育中心,为减轻工作负担,本次测评参评人员无需填报相应表格。
联系人:熊乐平 联系电话:5910520
邮箱:1121706363@qq.com
附件:《辅导员工作系内测评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