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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资助对象认定是否准确;

2.认定程序是否规范;

3.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

4.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是否及时到位,记录是否完备;

5.困难生回访记录、投诉记录是否完备;

6.资助工作会议记录是否完备;

7.诚信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8.贷款学生信息了解程度;

9.应征入伍学生征兵代偿政策了解程度;

10.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信息掌握程度。

二、检查原则

1.定期检查。每年除寒暑假外,其他每月均安排检查。

2.分级检查。院、系、班三级检查,即院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系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系对本系辅导员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辅导员对所带班级资助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点面结合。既突出检查重点,又强化全面指导。

三、检查安排

1.各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本系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院资助管理中心牵头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系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时间与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四、结果反馈

院级检查组将根据专项检查结果采取口头反馈、发放《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资助工作整改通知单》(见附件)和公开通报等形式,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送达各系。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体系和工作规范。

2.及时反馈,限期整改。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系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院资助管理中心对整改结果负责跟踪检查。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资助工作整改通知单.docx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处

2017228